1、真實性
不論是試驗數據、現場數據,所記錄的數據必須如實反映數據收集對象的實際狀況,特別是對于故障的描述,必須真實,不能隱瞞不報。對于系統在不同試驗過程中故障的時機、原因、故障現象及其造成的影響等均應進行如實記錄。
2、準確性
數據的真實性是其正確性的前提,只有對被試驗系統的試驗狀態進行如實的記錄和描述,才有助于準確判斷問題,不能憑主觀意志對數據進行推斷、猜測和取舍。由于技術水平及其它條件的限制,對故障的真實記錄不等于準確記錄,它還有待于進一步的分析和判斷。
3、連續性
可靠性數據具有可追溯的特點,隨著時間的推移,它反映了系統可靠性的趨勢。因此,為了保證系統可靠性數據的可追溯性,必須確保其連續性,以便對系統進行可靠性監控和閉環管理。連續性是對可靠性數據的基本要求。一方面,試驗數據應覆蓋系統研制過程中所經歷的所有試驗,另一方面,對于每一項試驗,應完整記錄試驗過程中所有事件發生的事件和經歷的過程,如系統(設備)的每一次開機、關機時間、故障時間、終止工作時間等。
4、標準化管理
應對試驗數據的收集實施標準化管理,統一記錄格式、編號方式等。
5、完整性
為了充分利用可靠性數據對系統進行可靠性評估,要求所收集的可靠性數據應盡量可能完整,即對某次故障維修(維護)事件的發生,包括系統在故障之后的相關設備或部件送修、報廢以及降功能使用等各種情況都應進行詳細記錄,這樣才有利于對系統的可靠性進行全面分析和綜合評估,也有利于對系統更好地制定監控及維護措施。